为环保管控老旧汽车 西安拟禁止 2008 年之前汽车上路行驶
新闻
近日,西安市公安局、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官网发布关于《西安市公安局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禁限行高排放老旧汽车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主要涉及高排放老旧汽车、柴油汽车等上路通行问题,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为 8 月11 日。具体包括:

1、2008 年 8 月 1 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天然气)汽车和 2013 年 7 月 1 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汽车。
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全天禁止 2013 年 7 月 1 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汽车进入我市三环路(含)以内通行。自 2019 年 8 月 1 日起,全天禁止高排放老旧汽车进入我市三环路(含)以内及远郊区县主城区内通行。
3、自 2020 年 8 月 1 日起,全天禁止高排放老旧汽车在我市行政区域内通行。


《征求意见稿》强调,“2010 年 1 月 1 日后注册登记的国Ⅲ排放标准柴油汽车,经治理排放检测值在 0.8m-1 以下,通过环保部门核实,并确认未列入当年淘汰报废范围的,不受本通告交通管制措施的限制”,“外埠高排放老旧汽车进入西安市的,按本通告规定执行”。



西安的这一举措可以说是敢为中国先,这种保护环境的迫切愿望是值得肯定的,但是《征求意见稿》内容能否最终实施,是画了一个大大的问号的。这样的举措是否符合西安的社会现状、是否便民、甚至是否合法都是存疑的,自《征求意见稿》一出赞成与反对的观点就已经针锋相对,所以限制老旧机动车、促进环保事业发展单靠政府的一纸公文是很难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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