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智驾的野蛮发展终于要刹车了!
当前,智能驾驶市场正经历 “宣传狂欢”。部分车企为抢占市场,将 L2 级辅助驾驶包装为 “准自动驾驶”,甚至虚构技术优势。这种 “宣传超前于技术” 的现象,直接导致消费者认知错位。有调查显示,73% 的用户误认为 “自动驾驶完全无需人工接管”,62% 的车主在使用智驾功能时未阅读车辆手册。
4月16日,工信部装备工业一司召开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工作推进会,对智驾宣传提出了一系列规范性要求。

会议强调,车企对智驾要充分开展组合驾驶辅助测试验证,明确系统功能边界和安全响应措施,不得进行夸大和虚假宣传,严格履行告知义务,切实担负起生产一致性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提升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安全水平。
工信部此次会议显然是对目前智驾宣传乱象的系统性回应。政策核心目标明确:通过规范宣传、强化准入、细化监管,划清 “辅助” 与 “自动” 的边界,倒逼产业回归技术本质。

结合此前已经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召回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的通知》和网络流出的会议纪要来看。工信部对智驾方面的要求和规范主要有以下几个重点内容:
首先是宣传用词规范。其中包含,技术名称的规范,要求尽量使用中文名称,比如自动辅助导航驾驶,就出了NOA、NZP多种英文名称。

此外,在宣传种也明确禁止使用 “自动驾驶”“无人驾驶”“解放双手” 等易引发误解的表述。目前,不少车企已经开始了相关改正,如特斯拉已将中国区 “FSD 完全自动驾驶” 改为 “FSD 智能辅助驾驶”,并在官网新增 “功能限制” 弹窗提示。
另外,还要求车企在宣传中明示功能边界,如 “无法识别静止障碍物”“暴雨 / 强光环境可能失效”,并在演示视频中标注 “特定条件测试”。
第二,对车企的OTA提出了要求。对OTA进行分级管理,区分 “改进型升级”(如优化交互界面)和 “功能增强型升级”(如新增自动变道功能),后者需提前向主管部门备案并通过安全测试。

同时,不允许进行千人团、万人团等类似的公测活动,OTA需明确充分验证后才能发布,不能拿用户去做测试。
第三点,对于某些智能驾驶场景和功能,工信部也提出了要求。比如代客泊车、一键召唤、远程遥控等驾驶员离车的功能,将被禁用,并且不再接受申报。目前来看,已经提供相关功能的车型还未收到禁用通知。

最后,工信部也在探讨车企是否可以从技术层面去禁止驾驶员脱离,比如利用组合驾驶辅助的人脸ID识别,禁止座椅调节和平躺;对不正确使用辅助驾驶进行惩罚等。

针对工信部的相关政策,行业专家如何解读呢?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理事长、国家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中心执行主任张进华认为,组合驾驶辅助产品仍处于技术完善阶段,各项能力尚未完全成熟,功能应用从可用到好用仍有距离。如“视觉感知”或“融合感知”都尚未具备全天候感知能力,尤其是在暗光、逆光、反光、光影变化、雨雪、雾霾等环境条件下,感知能力仍有待提升。此外,受限于自然场景的不可穷尽性和不可预测性,端到端大模型等先进技术也尚未完全对所有驾驶场景实现理解。
组合驾驶辅助产品在发展过程中存在技术不成熟、宣传误导等问题,加快推动《通知》要求落实,对保障产品安全至关重要。
他表示,在标准建设方面,需加快推进相关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为确保组合驾驶辅助产品的质量安全和生产一致性,要加快研制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安全要求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同时,积极推动已发布的智能网联汽车国家标准在行业内的推广应用。对于国家标准尚未覆盖的领域,鼓励团体标准开展前瞻性研究,以此支持汽车组合驾驶辅助功能的推广,引导企业提升技术水平,完善产品安全验证。
在宣传与用户教育方面,车企要规范宣传行为,引导消费者形成正确认知。宣传组合驾驶辅助系统时,应清晰明确地说明智能网联汽车的驾驶自动化等级、系统能力与边界、责任主体等关键信息,避免使用误导性词汇,确保用户能正确理解和使用产品。此外,车企还应创新用户培训体系,帮助用户快速熟悉智能网联汽车及其驾驶辅助功能的使用方法和禁止事项,推广 “双手不离盘、视线不离路” 的操作准则,让用户规范熟练地使用驾驶辅助功能,减少安全隐患。

工信部此次政策的出台,标志着中国智能驾驶产业从 “野蛮生长” 走向 “合规竞速”。对企业而言,需告别 “营销驱动”,回归 “技术与责任双轮驱动”;对行业而言,政策通过 “去伪存真”,为 L3 级以上真正自动驾驶的落地扫清认知障碍;对消费者而言,“清晰的权利义务界定” 将取代 “模糊的技术神话”,让智能驾驶真正成为 “安全的助力” 而非 “风险的盲区”。
随着政策落地,中国智驾产业或将迎来 “去伪存真” 后的黄金发展期。技术创新与民生安全的 “双赢”,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