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能源汽车起火应在 12 小时内上报
新闻
10 月 9 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知,生产者获知其生产、销售或进口的新能源汽车在中国市场发生冒烟、起火事故的,应在事故发生后 12 小时内(如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应在事故发生后 6 小时内)向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报告事故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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