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发 3.5 万个指标 天津市发布促汽车消费措施
新出行原创 · 新闻
日前,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官方发布《天津市促进汽车消费若干措施》,其中明确提出 2020 年内新增小客车个人增量指标配置额度 3.5 万个,全部以摇号方式配置,每月具体指标配置额度由市交通运输委统筹安排。

除了增加指标外,天津市还将按照国家规定,积极组织本市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申请中央财政补贴资金;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继续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2020 年 6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居住地在本市的人员或注册地在本市的单位在本市新购置新能源小客车,给予每辆车 2000 元汽车充电消费券,全市不超过 30000 辆。
还将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布局建设。落实本市新建小区充电设施配建标准,推动老旧小区建设公共充电桩。支持公交场站充电设施建设,引导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加快单位内部充电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城市综合体、商场、公共停车场、产业园区等区域充电设施建设。三年内新建各类充电桩不少于 1.5 万台,2020 年内新增公共充电桩 4000 台。进一步加快停车设施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合理配建停车位,科学划定路内停车泊位,提高停车设施信息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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