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驰宣布将对事关自动驾驶功能的汽车事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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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根据外媒获悉,梅赛德斯奔驰宣布,配备 Drive Pilot 系统( L3 级别自动驾驶系统)的奔驰车型驾驶者在开启车辆的高级驾驶员辅助系统后,公司将对汽车的运行承担法律责任。

据了解,梅赛德斯-奔驰已经通过了德国联邦运输管理局的审批,成为全球第一家可在德国合法使用 L3 级别自动驾驶的厂商,满足德国道路交通法 2017 年最新关于自动驾驶的要求。同时奔驰 L3 级别自动驾驶辅助系统将于 2022 年率先在 S 级和 EQS 车型上配备。

目前,德国境内已经有 1.3 万公里的高速路支持奔驰的 L3 级自动驾驶,并且奔驰在中、美两国正进行大量测试,奔驰也希望在 2022 年底前在美国推出这一自动驾驶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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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特吹吹上天的“完全自动驾驶FSD”,出了事故就把责任完全推到驾驶者身上,改口称“自动辅助驾驶”。对比一下,高下立判。

问一句,什么条件下,可以开启 Drive Pilot 系统?

查到了:DRIVE PILOT 将于 2022 年上半年首次在梅赛德斯-奔驰 S 级车型中使用。该功能的能力将受到初始限制,驾驶员只能以最高 60 公里/小时或 37 公里/小时的速度行驶德国高速公路上的 MPH。这将限制 L3 级系统在“德国适当路段上的交通繁忙或拥挤的情况下”运行。如果超过批准限制的速度车辆将切换回正常的驾驶操作

厉害 自动驾驶的一大步

高速公路或者城市高架道路还是可以用一下的,封闭道路内,周围都是机动车,识别起来容易点。

在中国他不敢这么说,路上的电动车分分钟教他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