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包政策来啦
文章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3号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已经2021年3月1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4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四条   家用汽车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消费者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的,销售者应当更换或者退货:

(一)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2次修理,但仍未排除该故障或者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二)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三)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传动系统、污染控制装置、车身的同一主要零部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四)因质量问题累计修理时间超过30日,或者因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4次的。

原文链接: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写评论
积分赞赏
点赞
评论区
  • 收藏
  • 举报
  • 加入黑名单
回到顶部
  • 全部评论1 条
  • 只看作者
  • 最热
  • 最新
  • 最早

以后买车就更放心了